前沿资讯!具惠善为与前夫安宰贤所属社HB解约闹上仲裁庭,曾被要求赔偿近200万
(资料图)
具惠善
正在与演员安宰贤(33岁)进行离婚诉讼的演员具惠善(36岁),与前夫安宰贤所属经纪公司解约传闻后,双方各执一词,表现出了不同的立场。
4月29日,据NAVER等韩国门户网站人物信息栏透露,具惠善的所属公司从HB娱乐公司变更为了“具惠善电影”。对此HB娱乐公司当天表示:“与具惠善的专属合同已经解除。”
具惠善
HB发表正式立场表示:“具惠善主张解除与本公司的专属合同,并于2019年9月11日向大韩商社仲裁院提出了仲裁申请。对此,HB娱乐因具惠善违反合约和对具惠善失去信任而无法维持所属演员关系,因此提出了要求赔偿损失的反对申请。之后在2020年4月21日重审中,未认定具惠善主张的本公司归责事由及解除事由,以具惠善赔偿HB娱乐公司一定损失为前提解除合约。由于是非公开的仲裁程序,所以不能详细告知仲裁内容,敬请谅解。HB娱乐在仲裁进行期间不能提及与所属演员的纷争,在做出与确定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的仲裁判决后,告知大家所有事实。与本案相关,以虚假事实为基础的SNS留言及恶意留言将受到刑事处罚。”
具惠善
对此,具惠善方面的法务代理人提出了不同的立场,对最近所属公司变更和重审表明了正式立场:“具惠善以前经纪公司为对象提出的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仲裁申请被接受,2020.4.22得到了大韩商社仲裁院的重审,具惠善胜诉。具惠善的人物简介中经纪公司的变更是根据以上判决进行的其次,前经纪公司表明了以具惠善的一定损害赔偿为前提解除专属合同的立场,但这与事实不符。即,具惠善在专属合同效力不存在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进行的期间,仲裁程序即将结束时,前经纪公司以具惠善为对象无理要求相当于3.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92万元)的损害赔偿,其中大部分被驳回,并判决赔偿其中的35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0万元),而且是考虑到前经纪公司的过错而减少的金额。前经纪公司与索赔金额相比败诉近90%。并且具惠善对认可3500万韩元的理由表示无法接受,所以正在准备根据仲裁法的追加重审申请,而且与前经纪公司的专属合约效力已不存在。”
具惠善和前夫安宰贤
另一方面,具惠善和安宰贤在出演电视剧《Blood》(2015)后发展为恋人,2016年5月21日结婚。但是结婚3年后的去年8月,具惠善在SNS上爆料“变身为倦怠期的丈夫想离婚,想保护整个家庭”,矛盾浮出了水面。两人的矛盾甚至公开了“不性感就要离婚了”的隐私故事,具惠善暴露的火种甚至蔓延到了安宰贤正在出演的电视剧和同事艺人身上,引发了一场混战。结果安宰贤在去年9月向首尔家庭法院提交离婚诉状,正式提出离婚诉讼。
(编译/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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